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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城环境: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“洪城转债”的公告

来源:证券之星2023-05-30 18:51:34

 证券代码:600461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洪城环境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3-037

转债代码:110077     转债简称:洪城转债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不提前赎回“洪城转债”的公告

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    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洪城环境”、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“公司”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)

股票自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4 日至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30 日已触发“洪城转债”的赎

回条款。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“洪城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利,不

提前赎回“洪城转债”,且在未来 12 个月内(即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31 日至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若“洪城转债” 触发赎回条款,公司均不行使提

前赎回权利。

    以 2024 年 5 月 31 日(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)为首个交易日重

新计算,若“洪城转债”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,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

会议决定是否行使“洪城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利。

   一、

    “洪城转债”基本情况

 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)《关于核

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》(证

监许可〔2020〕2587 号)核准,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

简称“洪城环境”

       、“公司”)于 2020 年 11 月 20 日公开发行了 1,800

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 100 元,发行总额 180,000 万元,存

续期 6 年。

  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〔2020〕408 号文同意,公司

本次发行的 180,000 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 2020 年 12 月 17 日起在

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,债券简称为“洪城转债”,债券代码

“110077”。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 2021 年 5 月 26 日至 2026 年

股。

   二、

    “洪城转债”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

   根据《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 A 股可转换公司债

券募集说明书》

      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”)的中约定:转股期内,

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,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

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:

   ① 在转股期内,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

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 130%(含 130%);

   ② 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 3,000 万元时。

   鉴于公司股票自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4 日至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30 日期间已

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“洪城

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的 130%,已触发“洪城转债”的有条件赎回条

款。

   三、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

通过了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“洪城转债”的

议案》。由于“洪城转债”的公开发行日为 2020 年 11 月 20 日,存续

期 6 年,剩余存续期较长且相关资金已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中,结

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,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

“洪城转债” 的提前赎回权利,不提前赎回“洪城转债”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且自 2023

年 5 月 31 日至 2024 年 5 月 30 日期间,在“洪城转债”触发有条件

赎回条款时,公司均不行使“洪城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利。

    四、公司实际控制人、控股股东、持股 5%以上的股东、董事、

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

    经核实,在本次洪城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六个月内,公司实际控

制人、控股股东、持股 5%以上的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

均未交易洪城转债。

   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未收到上市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增减持

“洪城转债”的计划。如上述主体拟交易“洪城转债”,公司将按照有关

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    五、风险提示

    从 2024年5月31日(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)起重新计算,当“洪

城转债”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时,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

“洪城转债”的提前赎回权利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,及时关

注公司公告。

 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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